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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水设备:四川宜宾涉及饮用水卫生产品许可服务指南及联系方式

文章录入: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文章来源: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添加时间:2015-9-11
一、法定依据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第十二条第一款:“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二)《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3—1号发布)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和其他以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生产的产品,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给批准文件后才能生产,其他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给批准文件后才能生产。”

(三)《卫生部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75号)

(四)《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205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

二、申请条件

(一)产品原材料及配方、工艺合理、安全;

(二)生产现场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

(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标准中应有符合要求的卫生指标);

(四)产品卫生质量经法定机构检验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五)产品包装、说明书符合有关产品标签标准要求。

(六)负责审批卫生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的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1.管材、管件;2.蓄水容器;3.密封、止水材料:密封胶条、密封圈。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二)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意见;

(三)卫生监督机构封样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附其采样记录);

(四)产品材料及配方。填报内容:1.管材和管件、机械部件、止水材料、水处理壳体: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适用范围(适用水压);2.蓄水容器(如水箱等):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防护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五)生产工艺流程及简述;

(六)生产设备清单;

(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标准中应有符合要求的卫生指标);

(八)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100m2以上生产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明(商业、经营、营业性质用房。自有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或房屋买卖协议);

(九)产品技术信息:1.产品说明(少于40字),2.主要成份或部件(少于40字),3.使用范围(少于20字),4.注意事项(少于40字);

(十)委托生产的,应提供委托合同。被委托方应有与委托产品同类产品的卫生许可。

注:申请资料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除检验报告及官方证明文件外,复印件写明“系原件复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须逐页签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其中生产能力现场审核意见和产品检验报告分别在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计委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后市卫计委行政审批科人员现场审核、采封样和申请人送检产品检验完成后提供。中文应使用规范汉字;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除企业地址、商标、型号外的外文应译为规范汉字,按次序装订。前后内容应一致,使用中国法定语言和计量单位,所有外文(国外地址、商标等专有名词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可在宜宾市政务服务大厅http:// ybszwfwzx.gov.cn查阅办事指南,到市政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进行现场预约。

(二) 资料初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勘验

对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后符合条件的立即送交窗口受理人员办理证件,勘验后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建议,整改后再次勘验。

(四)制证及文书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制作、登记、核发《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领取办理结果。

(五)立卷归档

审批结束后,将所有材料整理归档。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不含卫生现场审查时间,现场勘验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件

《四川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八、数量限制

无。

九、联系方式

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计生委窗口:0831-510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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