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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现场的采光及照明要求?

文章录入: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文章来源:卫生安全检测评价网   添加时间:2015-7-11
  生产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及照明,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小于200Lx,检验工作场所不应小于540Lx,其它场所不应小于100Lx.第十七条 为防止交叉污染,涉水产品的生产设备不得与非涉水产品(例如排水管材、非供饮用水处理、工程使用的净水、防腐、防渗等材料)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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